|
| 2006年7月,本公司接到了客户-英国A贸易集团公司的一宗委托订单,委托方称:近期位于中国河北的B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与其进行业务接洽,并初步达成合作共识,河北B公司准备代理委托方3个系列10余个品种的产品,初次合作采用货到付款的方式;按照常规A贸易集团公司委托我们对河北B公司进行相关调查,同时要求我方出具相关信用调查报告,信用等级评价以及赊销额度建议;此外A贸易集团公司还提供了河北B公司的相关信息如下:
|
名称:河北B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石家庄市康乐街**大厦***室
电话:0311-8551****
传真:0311-8551****
|
| 调查过程: |
| 首先,我方调查人员按照委托方提供被调查企业的地址进行实地面访,发现在“河北石家庄市康乐街**大厦***室”的地址上确有两人在此办公,其中一位施先生声称自己便是“河北B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的总经理”,但我方调查人员表明自身身份后,这位施先生随即神色变得异常紧张,并拒绝向我方调查员透露其企业的任何相关信息;
|
|
| 我方调查人员于次日到石家庄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查询,发现确有河北B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的登记注册资料,其注册地址为:河北石家庄市康乐街**大厦***室。是一家2006年02月方正式成立的私营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施**”,而被调查企业给A食品公司提供的基本资料自称为:“1992年成立的大型国有独资企业,目前企业销售业务覆盖华东、华北、华南等20余个省份,同时在欧美、东南亚、澳洲设有多家办事机构,年销售额近RMB8亿元”。工商在册登记信息与河北B公司向英国方面提供的信息严重不符。同时我方调查人员在该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官方档案中发现,河北B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仅有人民币50万元,并且这50万元注册资本中目前仅仅到位了15万元,其余35万元河北B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承诺将于2006年12月31日前全部到位,对于一家外贸公司而言,即便是私营企业,在成立初始阶段,如此薄弱的资金实力也是很难正常开展业务的。 |
|
| 我方调查人员在获取了目标公司在当地各官方机构和银行的全部登记和档案信息后,在两日后再次走访了被调查企业办公地,但发现其房门紧锁,室内已无人办公。我方人员随即访问了该大厦的物业管理人员,据物业管理人员称,河北B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是在2006年3月入住该大厦***室的,目前已经拖欠了大厦两个月的房租。他们昨日曾打开过***室的房门,发现除办公家具外,该公司已将电脑、传真机等办公设备全部搬走,他们目前也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此后几天中,我们调查人员又多次前往该地实地面访,但均未发现被调查企业的行踪,且我方拨打河北B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的电话也始终无人接听。由此我方再无法与河北B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取得联系。 |
|
| 调查结果: |
|
| 河北B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是一家刚刚注册成立的企业;自身既无实力又无业务基础,且注册资本亦并未到位,与之交易存在很大的风险。因此本公司建议委托方杜绝与其的赊销交易,以避免不必要的商业风险损失。 |
|
| 结果追踪: |
|
| 1、A贸易集团公司相关负责人告知我们:在接到我方调查报告后,河北B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仍旧与其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络;在参考我方建议后委托方已拒绝与河北B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进行赊销交易。
|
|
| 2、此后本公司又相继接到了来自新加坡、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企业客户对“河北B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的调查。因此我方认为该公司刚刚注册成立,如此频繁地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全球诸多有实力的贸易公司联络业务,其成立企业进行商业欺诈的可能性极大。 |